為適應新時代工程管理咨詢行業的發展需求,進一步規范市場秩序,提升服務質量,北京市相關部門正式發布了關于修訂《北京市造價工程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》(以下簡稱《辦法》)的通知。此次修訂旨在通過完善信用評價體系,強化行業自律,引導企業誠信經營,從而促進全市造價工程咨詢行業的健康、有序、高質量發展。
修訂后的《辦法》在評價指標、評分標準、動態管理及結果應用等方面均做出了重要調整與優化。在評價指標體系上,更加注重企業的綜合實力與執業質量,不僅考察企業的注冊資本、人員構成等基礎條件,還強化了對項目成果質量、客戶滿意度、合同履約情況以及社會責任履行等多維度的考核。特別是將工程造價咨詢成果文件的準確性、規范性及服務過程中的誠信行為納入核心評價范疇,突出了專業能力與職業操守的重要性。
評分標準更為科學精細。新《辦法》引入了分級分類評價機制,根據企業規模、業務類型等特點設定差異化的評價標準,增強了評價的公平性與針對性。建立了加減分動態調整機制,對企業獲得表彰、參與標準制定、科技創新等良好行為給予加分激勵;對存在違法違規、投訴舉報核實、質量事故等不良記錄則按規定予以扣分,甚至實行“一票否決”,體現了獎優罰劣的鮮明導向。
在管理機制方面,新規強調信用評價的動態性與實時性。依托全市統一的信用信息平臺,實現企業信用信息的歸集、共享與定期更新。評價結果不再是一評定終身,而是根據企業的日常經營行為實時調整信用等級,形成“守信激勵、失信懲戒”的長效機制。信用等級高的企業將在市場準入、招標投標、政策扶持、評優表彰等方面獲得更多便利與支持;而信用等級低的企業則將面臨重點監管、業務限制等約束,倒逼其提升自身管理與服務水平。
此次修訂是北京市深化工程建設領域“放管服”改革、優化營商環境的重要舉措之一。通過構建以信用為基礎的新型監管機制,將有效遏制工程造價咨詢市場中的不正當競爭、弄虛作假等亂象,引導企業從價格競爭轉向以質量、信譽和品牌為核心的價值競爭。對于廣大工程管理咨詢企業而言,這既是嚴格的規范,也是發展的機遇。企業需主動對標新要求,加強內部管理,規范執業行為,重視人才培養與技術革新,不斷提升核心競爭力和誠信形象。
修訂后的《北京市造價工程咨詢企業信用評價管理辦法》更加系統、嚴謹、務實,其全面實施將為首都工程造價咨詢行業樹立清晰的價值標桿,凈化市場環境,保障工程投資效益,最終服務于北京市城市建設和經濟社會發展的宏偉藍圖。各相關企業應深入學習《辦法》精神,及時調整發展戰略,以誠信立身,以質量取勝,共同推動工程管理咨詢行業邁上新臺階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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更新時間:2026-01-07 01:11:57